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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單 (大學部)

國立台北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選課辦法 (106.12.06 修訂更新) 專題與演練教師指導同意書 學生申請「專題課程」異動申請書    

自主學習

線上登記&下載計畫書

 

專題課程 申請

專題申請計畫書

 

專題課程 異動

異動申請書

 

   
畢業專題教師指導同意書 畢業專題智慧財產切結書 畢業專題畢籌會工作人員資料表 專題與演練教師指導同意書 專題與演練文件報告書綱要

畢業專題

教師指導同意書

 

畢業專題

智慧財產切結書

 

畢業專題

畢籌會成員資料表

 

專題與演練

教師指導同意書

 

專題與演練

文件報告書綱要

 

申請/結案用表(zip檔案) 實習申請表 (表12)      

校外實習

申請 / 結案 表單

※113.05版

校外實習

考核表(表10、11)

 

     

 

各項申請說明:

自主學習

請至自主學習網站完成基本資料填寫及下載相關表單辦理。計畫書請指導老師簽章後,於當學期第1週前送交本系審核。   (如第2週才可交,請事先通知系辦)

於當學期第3週後,自行於加退選系統確認選課結果。

畢業專題 「教師指導同意書」及「智慧財產切結書」請簽妥後當學期第2週前送交本系。
專題與演練

「教師指導同意書」請簽妥後當學期第1週前   (如第2週才可交,請事先通知系辦)送交本系。

「文件報告書綱要」請當學期第18週前送交本系。

專題課程 申請

「專題申請計畫書」填寫及尋找指導老師時間:

---「專題與演練」:大二上學期第14至15週;

---「畢業專題」:大三上學期第14至15週第16週提送總指導老師。

專題課程 異動 「異動申請書」經簽定指導教師後,需申請各項異動使用;變更指導教師請當學期第3週前送交本系辦理。
校外實習

申請:

「暑期實習(320小時)」應於每年5月底前提送申請;「學期累計實習」(320小時)  及「全學期實習(720小時)」應於當學期開學第1週前   (如第2週才可交,請事先通知系辦)提送申請為原則。實習前務必先完成簽約;自尋單位案須經本系會議審核通過。

申請文件:系申請書(表12)、實習合作單位基本資料(表1)、輔導教師評估表(表2)、個別實習計畫(表2-1)、合約 1式2份或1式3份(表3)、聯絡資訊表(表7)、家長同意書(表8)、安全切結書(表9)。

結案:

「暑期實習(320小時)」應於暑假結束開學後第5週前提送結案為原則;「學期累計實習」(320小時)  及「全學期實習(720小時)」應於當學期第18週前提送結案為原則。實習無法完成並結案者,需自行於期中辦理撤選。

結案文件:實習週記(表4)、輔導教師紀錄表(表5)、成績考核表(表10.11)、實習時數證明、廠商實習滿意度問卷、學生實習滿意度問卷、心得報告、實習時數累積表(轉換單位或不同時段累積者才需要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