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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所介紹

 關於本系 

   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(以下簡稱本系)自民國100年設立迄今,鑒於文化為國家之根本,人為創造及維護文化之主體,旨在培育永續傳承、創新及管理文化事業之人才,現有學制為日間部大學部四年制及研究所碩士班;大學部每年級一班,研究所碩士班自106學年度成立,現每年招生8名。
 
    本系教學理論與實作兼顧,「文化素養-文化實務專題研究-末端設計」合一,即「活動-展示-生活企劃」合一,課程設計深耕富雅文化素養暨企劃實作能力之兼具與整合,以「連結古今,多元創新」為發展目標,契合整體文化產業發展政策,結合「產」、「官」、「學」、「研」連動合作,深度涵養文化推廣、文化經紀、文化生活美學與文化研究開發。就地理位置而言,本校位居都會文化區之核心,交通便利,資源豐富,係為文化傳遞與濡染優勢之所在。
 
    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至今,已然成為現今工商業環境中之一股新興勢力,所創造之價值及未來發展,自不容小覷。本系為長遠發展及建立特色,配合本校教育目標及策略,制訂符合就業市場與學生需求的教育模式,並依據學生來源、特質及學習興趣,考量現今文創產業特性、發展,以及未來職場趨勢、學生就業能力優勢的養成,透過課程規劃與師資佈局,整合校內資源跨域應用。本系之教育目標,經111年10月19日及113年3月6日系務會議通過修訂如下:以「文化復育」、「文化治理」、「文化實踐」為核心,「文化涵養」為基礎本位,培育具高深知識與精深技術、可獨立創作亦可團隊合作的整合型文化治理人才。
 
 
 
 關於文化事業  
 
   「文化事業」不等同於「事業文化」。「文化事業․發展」不等同於「發展․事業文化」。任何事業(產業):魚農工礦、百工技藝、產品製造、物流金流,都各有其傳統精神與行業特質,這些內涵就是各行各業的「事業(產業)文化」。揭櫫發揚各色產業所具備的文化,或包裝、或重塑、或改造,以強化競爭力的種種舉措,就名為「發展產業文化」或「產業文化再造」。
 
   「文化事業」,是眾多事業(產業)中的一支,指的是:以文化(廣義)為基本素材所建構、開發、變造、發展成形之事業。凡以文化為基底,以文字、影像、音聲、行動、展示為表達手段,以推銷文化為核心,以創造商業價值為目標之:文化、文藝、文學、遊藝、生活等等事業,皆屬文化事業。
 
   文化事業,顧名思義就是用文化為材料,建立事業。既需有文化認知,更需有應用開創的技術能力,始能成事。「文化事業」所需的文化知識,在廣不在深,文史哲藝統合回歸,旨在建構旁徵博引,觸類旁通,兼容並蓄的「通才能力」而非「研究專家」。「文化事業」所需的技術能力,「在夠用不在精深」,旨在有能力支持創新操作時自如使用,必要時,可以共同語言,與技術精深專家有效對話。
 
    
 
 
 沿革  
 
   民國100年 成立「日間部大學部」
   民國106年 成立「研究所碩士班」
 
 
 歷任主任  
 
   本 系 葉惠蘭 副教授 
   經管系 林鳳儀 教授 
   本 系 鄭麗玲 教授 
   本 系 楊琇惠 教授
    本  系 王怡惠 副教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