系所目標
人才培育 具高深知識與精深技術、可獨立創作亦可團隊合作的整合型文化治理人才
本系之教育目標,經111年10月19日及113年3月6日系務會議通過修訂如下:以「文化復育」、「文化治理」、「文化實踐」為核心,「文化涵養」為基礎本位,培育具高深知識與精深技術、可獨立創作亦可團隊合作的整合型文化治理人才。
本系學生基本素養及核心能力:
1.人文涵養與社會關懷能力 2.溝通表達與團隊合作能力 3.專業實務與跨域整合能力 4.創新領導與解決問題能力 5.國際移動與永續實踐能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