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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112-2學期本校研究所學位考試申請、辦理學位考及離校等期限

依據本校碩士學位考試辦法及博士學位考試辦法,碩、博士生申請學位考試期程如下:

1.學位考試申請期限:自註冊日起至113531日止

2.各系所學位考試舉辦時間:自學位考試申請獲准後113731日截止

3.申請撤銷學位考試時間:113731日前

4.畢業離校手續截止日期:113學年度行事曆預訂為113826

5.學位考試相關表單:請至教務處網頁→「法規暨表單」→「表單一覽表」→「(J)學位考試」下載。

完成本學期註冊登錄及學位考試登錄之研究生,始能進入畢業生離校系統申請離校;如研究生已於上學期(112學年度第1學期)之前學位考試成績及格,欲在本學期(112學年度第2學期)辦理離校者,請先洽教務處註冊組各系所承辦人(本系承辦人:陳煜庭先生)登記,以利預先處理相關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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