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單 (碩士班)
指導教授及進度審查 相關用表 ※111.12更新 |
學術計點 審核申請書【112版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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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外實務研究 申請 / 結案用表 ※114.01版 |
校外實務研究 考核表(表10.1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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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門檻 60小時證明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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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項申請說明:
指導教授及進度審查 |
請依規定時間辦理。 |
學術計點 |
請備妥申請文件送交系辦公室,經學術評議委員會審查。 ※注意:申請請檢附主辦單位核發之發表證明、同意刊登證明或信件函文,相關資料備齊始予受理並提送會議審查。(111年12月14日學術評議委員會議決議) (收件截止時間:上學期10月31日、下學期4月30日,遇假日順延) |
校外實務研究 |
申請: 為安排會議審查,建請學期開學第1週前提送為原則,第2週才可送者,請先知會系辦。實習前務必先完成簽約;自尋單位案須經本系會議審核通過。 申請文件:申請表、實習合作單位基本資料(表1)、輔導教師評估表(表2)、個別實習計畫(表2-1)、合約 一式兩份(表3)、聯絡資訊表(表7)、家長同意書(表8)、安全切結書(表9)。 結案: 完成後請申請登記成績。 結案文件:登分申請表、實習週記(表4)、輔導教師紀錄表(表5)、成績考核表(表10.11)、實習時數證明、廠商實習滿意度問卷、學生實習滿意度問卷、心得報告、實習時數累積表(轉換單位或不同時段累積者才需要) |
實習門檻 | 未修「校外實務研究」者最遲畢業前應完成並提送證明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