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教務處公告】110年12月9日教務會議通過修訂本校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要點,自110-2學期實施。
一、
二、摘錄本次修正重點如下:
(一)本校學生英檢成績達「校內英語能力畢業門檻鑑定考試」C級
(二)學生須先登錄英檢成績,始得依前項規定,修習「
三、針對110學年度第1學期前依原要點第5條規定,
四、同學未能於110學年度第1學期結束前達成英語能力畢業門檻
五、本校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要點,請逕至教務處網頁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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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摘錄本次修正重點如下:
(一)本校學生英檢成績達「校內英語能力畢業門檻鑑定考試」C級
(二)學生須先登錄英檢成績,始得依前項規定,修習「
三、針對110學年度第1學期前依原要點第5條規定,
四、同學未能於110學年度第1學期結束前達成英語能力畢業門檻
五、本校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要點,請逕至教務處網頁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