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外實務研究及畢業門檻實習
一、校外實務研究(選修3學分/320小時)送系辦時程:
申請案:學期第2週結束前或5月底前
結案:完成實習後提出申請
二、實習門檻(無學分/60小時)送系辦時程:
申請案:提請指導教授審核同意即可(不需送表單至系辦)
結案:完成實習後提出申請登記完成
三、【實習前、後】需繳交之表單如下表;表單請至本系「辦法表單」或研發處「大專院校實習辦法及表單」下載使用。
研究所學生實習前、實習後需繳交之表單一覽表
校外實務研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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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 習 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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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期間遇機構轉換或特殊情況需累積320小時 (須經系所實習輔導小組同意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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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 習 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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