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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外實務研究及畢業門檻實習

一、校外實務研究(選修3學分/320小時)送系辦時程:

申請案學期第2週結束前或5月底前

結案完成實習後提出申請

 

二、實習門檻(無學分/60小時)送系辦時程:

申請案提請指導教授審核同意即可(不需送表單至系辦)

結案完成實習後提出申請登記完成

 

三、【實習前、後】需繳交之表單如下表;表單請至本系「辦法表單」或研發處「大專院校實習辦法及表單」下載使用。

 

研究所學生實習前、實習後需繳交之表單一覽表

 

校外實務研究

  • 校外實務研究申請表(附件一)
  • 校外實習合作單位基本資料表(表一)
  • 校外實習機會評估表(表二)
  • 個別實習計畫表(表二之一)
  • 校外實習合約書(表三) 【1式3份】
  • 校外實習家長同意書(表八)
  • 校外實習安全切結書(表九)
  • 學生出國實習離校申請表(海外實習填寫)【非海外實習免繳】

實習期間遇機構轉換或特殊情況需累積320小時

(須經系所實習輔導小組同意)

  • 學分成績登錄申請表(附件三)
  • 校外實習紀錄(表四)
  • 實習輔導紀錄(表五)
  • 校外實習訪視紀錄(表五之一)【無訪視免繳】
  • 校外實習心得報告
  • 學生滿意度問卷調查表
  • 雇主滿意度問卷調查表
  • 校外實習評分表及證明(附件二)<雇主評分>
  • 實習單位考評表<雇主評分>
  • 輔導教師考評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