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系研究所碩士班學生應修畢業總學分數為36學分,其中含專業必修9學分(研究方法3+論文6)、專業選修27學分,跨所選修學分上限為6學分。
畢業門檻相關規定、論文寫作/學位考試、校外實務研究及畢業門檻實習等,請見本系「學位與課程說明」>「碩士班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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