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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同學送文件至系辦用印,請自行預留至少3個辦公日審核時間

同學們好:

近日常發生同學遞送各式申請表件,請系主任或系辦承辦人用印,卻告知為期限最後一日等原因要立即取件,致使無足夠時間仔細審查。如發生任何問題,本系為用印單位,恐負督導審查不周之責,同學權益也可能因此蒙受損害。又系主任及系辦承辦人有時公忙或請假,亦有難以立即協助同學之情形。

為避免相關問題發生,或延誤同學辦理各項申請案時間,敬請同學自行控留至少3日以上之辦公時間,以利系主任及系辦承辦人審核用印。

感謝同學配合,謝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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