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【公告】教育部函轉文化部預告「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教育推廣鼓勵辦法」第4條修正草案一案

一、教育部依據文化部114年4月29日文授資局物字第1143004177號函辦理。

二、檢附文化部原函、發布公告及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,請協助轉知所屬,如有相關修正建議請於公告期間逕予提供文化部。

三、以上未盡事宜或相關問題,請逕洽文化部李承辦人,電話:04-22177641;E-mail:ch0322@boch.gov.tw。
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