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「107學年度第1學期校長與教師期末校務座談會」校長「無需繳交論文精裝本」之裁示辦理。
二、108年5月13日校務會議已修定相關辦法,應繳交圖資處及所屬系所之論文冊數,由圖資處及所屬系所自訂。
三、請本系研究所碩士班同學留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