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教育部114年12月11日函轉「文化部補助出席文化資產相關重要國際組織會議及活動處理要點」第十點、第十三點,業經文化部於114年12月9日以文授資局綜字第11430124802號令修正發布,並自即日生效。
二、檢附來文及發布令(含附件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