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該中心115年寒假可提供短期實習名額3名(如附件),受理申請至114年11月15日(六)止,所需申請文件請依該中心短期實習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辦理。以上作業要點及申請表件請至該中心網頁下載 (請點入)。
二、向該中心申請實習的同學,請同時備妥本校學生申請校外實習相關表件,向系辦提出實習申請,並請於114年11月21日(五)前送達系辦。
三、本案為短期實習,倘時數未滿320小時,需另尋其他單位實習,滿足時數後,始予學分。
四、本案輔導老師為王怡惠教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