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教育部111年4月6日函轉「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作業要點」第四點修正規定

一、教育部111年4月6日函轉「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作業要點」第四點修正規定,業於111年3月29日發布,並自即日生效,並檢送第四點修正規定、發布令各1份。

二、如來文及附件。